房县贯彻落实《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路径观察
来源: 十堰日报     |    作者: 毛以国 李炎 蒋付娥 郭玲      |     发布日期: 2024-01-16     |     [大   中   小]
“花儿”何以遍地开
——房县贯彻落实《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路径观察
红绿灯下、人行道前,主动礼让行人的机动车,尽显和谐之美;大街小巷、居民楼内,积极投身环境整治的“红马甲”,尽显担当之美;餐饮店内、饭桌之上,自觉践行“光盘行动”的食客,尽显节俭之美……《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3周年来,文明之花已在房县遍地盛开、吐蕊散香,沁人心脾。
“花儿”何以遍地开?因为房县县委县政府深谙:文明言行,知易行难,要使其成为人人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核心是市民文明素养。3年来,该县多措并举,力促《条例》贯彻落实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见行见效,让文明成为沉淀的品德、幸福的底色、城市的名片。
宣传“热”起来文明入心中
“文明节俭,从每个人做起。我们要自觉抵制大操大办行为,摒弃滥发请柬、大摆宴席等陈规陋习。”这是房县沙河乡鹰嘴石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组织召开“抵制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移风易俗主题户院会的场景。
“付大姐,旁边的小道要收拾一下,屋里屋外一样干净才行。”“好嘞,马上就弄。”这是房县城关镇三海村围绕“一户一景、处处皆景”目标,发动党员干部和群众齐心协力共同缔造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的场景。
文明言行,人人皆知。做好宣传工作,是凝聚文明共识、传播文明理念、落实《条例》的必修课。房县高度重视文明宣传工作,坚持线上线下多渠道传播文明理念,掀起学习宣传《条例》的热潮,推动文明理念入脑入心。
建章立制强保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县委文明委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通报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重大事项。建立由县委文明委牵头,县创文办、县委文明办具体指导协调、督导检查,各乡镇、部门具体落实的工作体系,保障《条例》贯彻落实科学化、常态化、制度化。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对《条例》明确的相关责任单位履职尽责情况实行一季度一考核,并公开考核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把践行《条例》内容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考评体系,纳入党建和目标考核,并增加考核权重,推动《条例》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
多维宣传强覆盖。县融媒体中心利用“报网端微”宣传阵地全方位、多角度刊播和解读《条例》。充分利用各单位文化墙及公益广告位等载体进行《条例》宣传,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做《条例》的宣传者、推动者、践行者。把《条例》作为学生课堂必学内容,通过“小手拉大手”等主题活动,带动家长参与《条例》学习。
身体力行强责任。以“五亮五共”活动为契机,全县8700余名党员志愿者下沉社区开展“敲门行动”,进村入户宣传《条例》内容,累计发放手册3万余册;65名文明观察员在县创文办考评督导组指导下协助做好文明行为的宣传、引导和不文明行为的劝阻、制止等工作。全县20个新时代文明实践所、281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成立《条例》宣讲队,组织志愿者和驻村干部向群众面对面宣传普及《条例》内容,让遵守《条例》成为一种责任和习惯。
全民“做”起来文明见行动
规范县城主次干道及人行道停车秩序、纠正影响市容市貌的不文明行为……这是房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县交警大队开展县城道路集中整治行动,推进文明创建的场景。
对公共区域卫生死角等进行全面清理与整治、发放《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房县文旅局组织志愿者近百人深入包联小区——城关镇白土村安阳小区开展“清洁房县·户户走到”活动。
文明建设,人人有责。房县坚持系统观念,以上率下,多维发力,形成人人践行《条例》的浓厚社会氛围。
以上率下树立导向。将每月1日确定为“清洁房县”活动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参加“清洁房县”志愿服务活动,其他县“四大家”领导全部深入驻点的乡镇、村(社区)督导并参加“清洁房县”志愿服务活动,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其中,2023年持续开展城市道路基础设施短板、车辆违规停放、出店占道经营、杂物乱堆乱放、流浪犬和遛狗不牵绳等五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督导巡查管理,县创文办下发各类整改通知单200多份,整改率100%。
依法依规强化执法。对照《条例》要求,对不文明行为严格执法,办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以案说法”形成震慑,回应群众期盼。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联合县融媒体中心组成暗访专班,定期对违反《条例》内容和不文明行为进行抓拍,报道正面典型,曝光不文明行为,强化宣传引导,让遵守《条例》成为一种习惯,融入日常生活。
志愿服务常态化。为进一步提高居民文明素养,房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房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联合发起文明劝导志愿服务行动,组织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包联县城重点交通路口,按照定时、定员、定岗的原则,在房陵大道各路口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及时对不文明出行、不讲究公共卫生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营造“人人讲秩序、处处讲文明、事事讲礼仪”的氛围。
成效“实”起来文明育幸福
喜庆的锣鼓、欢快的歌舞、热烈的掌声……房县军店镇月明村8组村民胡某举办婚礼,该村启航文艺团队送上了特殊的礼物。该村用这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小事不办”的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文明成果,人人共享。《条例》实施3周年,文明行为蔚然成风,提高了房县群众幸福指数。
文明新风润万家。该县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了一个“好人馆”,在吉甫路打造了一个“好人雅苑”广场,在“云上房县”APP开设“身边榜样”宣传专栏,把身边好人的道德观念传播到千家万户,渗透到人们的工作生活中。2021年以来,“中国好人”“荆楚楷模”袁格兵、“中国好人”熊次连的模范事迹广为传唱,雷立华等7人获评第八届、第九届“十堰市道德模范”,谭华明等24人入选“十堰好人”。评选并表彰第四届、第五届“房县十大道德模范”20人,培育市级新时代好少年5人,戢德尚获“2021年度湖北省新时代好少年”称号。
民生实事惠群众。围绕五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县住建局推进12条高标准道路项目建设,累计整治基础设施短板问题136个;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施划道路标线12130米、停车泊位2300余个;县畅顺交建集团启动“智慧一网通”建设项目,投资400余万元,新建停车场6个,增设停车泊位300余个,投放共享单车500台,安装充电桩21处;县城管执法局开展公共秩序整治,整治占道经营579例、乱堆乱放413例,督促临街商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约3万份;县公安局发放文明养犬宣传单3000余份,整治流浪狗163例。通过专项整治,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增强了居民幸福感、获得感。
城市面貌展新颜。县城管执法局逐步推进城区提“靓”行动,清理户外“野广告”3000余处,完成温泉大道206套、环城北路255套路灯安装。县住建局持续推进城市道路“五绿”提质工程,新建绿道46公里、口袋公园26个,新增城市绿地40万平方米。县交通运输局抽调30名养护工人,补植彩色苗木2.3万余棵,清扫路面8400余公里。县人居办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改造农村厕所368户,清理卫生死角垃圾近2000吨。2023年,房县获评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条例》贯彻落实3年来,文明之种在房县上下精心培育下已然开出绚丽之花。而在文明创建的道路上,房县人民的脚步永不停歇。全县将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让文明之花开得更加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