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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双随机、一公开”动态考核情况及处理意见的公示

来源: 市住建局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3-12-22     |     [      ]

根据十堰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双随机、一公开”动态考核检查的通知》要求,通过企业自查、专家评审的方式对各考核企业的三类安管人员、特种专业人员的持证、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社保查询等情况进行了综合检查。同时,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397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28号)等相关规定,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给予了60日整改期,整改期内对企业整改情况组织专家进行了复查,现将相关事项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

二、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办法,拟对22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按照资格管理权限上报省住建厅,撤回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三、有关单位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住建局正式提出申辩理由,申辩相关材料请直接送至市住建局安全监管科。

四、办公地址: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02室;邮编:442000;电话:0719-8672376。

附件:2023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双随机、一公开”动态考核核查意见及结果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  2023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双随机、一公开”动态考核核查意见及结果.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