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典型案例通报(第五期)
来源: 市住新局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5-10-29     |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部署,十堰市全力推进“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全面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与警示教育作用。现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整治发现的3起正面典型案例和2起反面典型案例予以通报。请各地以案为鉴,压实责任,举一反三,切实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正面典型案例(一)
一、基本案情
2025年9月,竹山县滨河广场小区部分业主反映,该小区存在多处安全隐患及公共设施老化问题,主要包括:玻璃棚下方铁柱锈蚀、中心花园玻璃顶棚积尘严重且下方木条老化、部分单元电梯因钢丝绳磨损影响运行安全等情况。小区业主希望小区物业企业尽快整改,以保障居住安全与环境品质。
二、主要措施及查处情况
物业企业接诉后迅速响应,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公示施工计划,明确了维修内容与施工进度。在施工过程中,重点落实了以下措施:一是对玻璃棚锈蚀铁柱进行除锈并涂刷防锈漆,施工期间设置安全提示,物业企业安排专人巡查引导,避免业主误触未干漆面;二是对中心花园玻璃顶棚进行全面清洗,并将老化木条更换为更耐用的地砖铺面,提升美观度与安全性;三是对磨损电梯钢丝绳进行更换,选用符合安全标准的配件,确保电梯运行安全。本次整改相关费用均由物业企业主动承担,未向小区业主分摊任何费用。
三、群众评价情况
整改完成后,小区公共环境与设施安全得到显著改善,业主对物业企业的快速响应、细致施工和主动担当精神给予高度认可。业主普遍反映,休闲区域舒适度与乘梯安全感明显提升,对物业企业的服务意识和执行效率表示满意。
四、工作启示
本次整改实践表明,物业企业始终以业主需求为导向,在设施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到了响应迅速、措施具体、责任到位。通过“及时响应+高效落实+主动担当”的服务机制,既注重施工过程的精细化管理与安全防范,又能在关键项目中积极承担相应责任,切实提升了业主的居住安全感、舒适度与满意度。
正面典型案例(二)
一、基本案情
在物业集中整治期间,茅箭区住建局检查发现十堰远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德润华府小区存在政策法规宣传栏、物业信息公示栏等“三栏一箱”缺失;电瓶车充电桩区域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地下车库电瓶车停放不规范等问题。上述问题不仅违反物业管理相关规定,还存在潜在安全风险隐患。
二、主要措施及查处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茅箭区住建局立即启动整改督办程序,向十堰远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列出问题清单、法律依据及整改期限,并安排专人全程跟踪,确保整改闭环管理。十堰远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直面问题,迅速响应,针对充电桩无灭火器问题,立即采购并规范安装足量灭火器,同时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提升业主自救能力;针对“三栏一箱”缺失问题,迅速定制并安装到位,及时公示物业服务信息,保障业主知情权与监督权;针对地下车库停车不规范问题,通过专人引导、加强巡查、及时清障等方式,有效规范停车秩序,确保通道畅通。
三、群众评价
经整改,德润华府小区面貌焕然一新,充电桩灭火器配备齐全,消防安全基础得到夯实;小区“三栏一箱”规范启用,小区公共事务透明度显著提升;地下车库车辆停放有序,长期存在的安全隐患得以根除。此次整改行动赢得了小区居民的广泛好评,业主权益和居住安全感得到有效维护。
四、工作启示
本案例成功实践了“检查-督办-整改-反馈”的监管闭环。茅箭区住建局的精准指导与严肃督办,是推动问题得以快速、彻底解决的关键;物业企业的高度重视与高效执行,则体现了其主体责任意识的提升。案例表明,强有力的外部监管与物业企业的内部整改形成合力,是破解社区治理难题、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的有效路径,为构建和谐、安全的居住环境提供了示范。
正面典型案例(三)
一、基本案情
郧阳区和谐家园1号小区位于东岭街和谐巷,于2011年8月竣工,共有3栋多层住宅楼,总建筑面积12389平方米。小区物业服务由十堰市郧阳区家乐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费标准为0.55元/平方米·月。郧阳区住建局在物业集中整治检查中发现,该小区地面公共停车位存在部分业主私自加装地锁的现象。此类行为不仅侵占了全体业主的公共利益,也对小区交通秩序和环境整洁造成了不良影响。
二、主要措施及查处情况
针对和谐家园1号小区地面公共停车位私装地锁问题,郧阳区住建局迅速响应,安排专人赴现场核查,并将问题线索移交至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依法调查处理,责令相关业主限期拆除地锁,恢复公共停车位的正常使用。经核实,问题属实,随即由体育场社区、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及物业企业协同配合,对业主私自加装的地锁进行了全面拆除。
三、群众评价
私装地锁拆除后,小区内交通秩序和环境整洁得到明显改善,有效避免了因停车问题引发的邻里矛盾纠纷。业主对此次整改工作的及时性、专业性及实际成效表示高度认可,并希望社区、执法部门与物业企业持续加强联动,切实维护好业主的公共利益。
四、工作启示
和谐家园1号小区拆除地面公共停车位私装地锁的实践表明,在本次物业集中整治中,对于侵占业主公共利益的问题,应继续坚持依法依规处理,充分发挥多方联动机制作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同时,应推动建立长效机制,督促物业企业落实常态化巡查,严格履行法律法规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劝阻、制止和上报义务。
反面典型案例(一)
竹山县美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公示小区公共收益问题
一、基本案情
在物业集中整治期间,竹山县住建局经检查发现,龙背小区物业企业(竹山县美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公示小区公共收益,且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进一步核实后,竹山县住建局将该问题线索移交至竹山县城管执法局。
二、法律依据
违反《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及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
三、处理结果
经依法认定,该物业企业行为违反相关法规属实,竹山县城管执法局依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及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相关规定,对竹山县美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到位。
反面典型案例(二)
竹山县兴竹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未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责任。
一、基本案情
在物业集中整治期间,竹山县住建局对杏林大厦小区开展检查时发现,该小区消防控制室存在值班人员未持相应资格证书上岗问题,该行为违反了国家消防技术标准与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导致消防控制室未能发挥应有的火警处置与应急指挥功能,构成潜在消防安全隐患,需立即予以整改。
二、法律依据
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和第四十七条之规定。
三、处理结果
竹山县住建局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至竹山县消防救援大队。经调查认定,竹山县兴竹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竹山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该公司处以52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