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十堰市城区排水户双随机抽查活动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5-09-23     |     [大   中   小]
城区排水户: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区排水户排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排水行为,提高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意识,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十堰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直住新领域2025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部署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度城区排水户双随机抽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
2.《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6号修正)
二、抽查时间、对象
1、抽查时间:2025年9月24日—11月28日
2、检查对象:城区范围内已申领核发《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以下简称“排水许可证”)的排水户。检查对象将通过在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中随机抽取产生。
三、检查内容
1.排水许可制度执行情况。核查排水户排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是否按规定申请延续;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更的,是否及时办理许可变更手续。
2.污水排放合规性。核查排水户排放的污水水质是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相关规定,是否按照排水许可要求排放废水等其他危害排水设施和污水处理厂运行安全行为。
3.排水口设置规范性。检查排水户污水排放口位置和数量等是否与许可内容一致。
4.污水预处理设施运行状况。检查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已安装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状况;污水预处理设备运行是否正常;运行台账是否完整规范,其中重点排水户是否建立排水档案管理制度。
四、检查人员
十堰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局属单位: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服务中心执法人员。每组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五、工作要求
(一)本次抽查将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被抽查排水户的排水水质进行采样检测,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二)对排水许可证即将到期或已逾期未延续,以及单位法人、名称等信息发生变更的排水户,应主动前往北京中路市民服务中心A区17号窗口,依法办理许可证延续或变更手续。
(三)请各被检查排水户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做好检查配合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四)在检查中,检查人员将严格遵守执法纪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依法依规开展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向社会公开。
我局将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影响恶劣的单位,将向属地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行政执法部门移交相关涉嫌违法案件线索,依法查处。
特此通知。
十堰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