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D3HB202405100014号信访件整改销号的公示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4-12-24     |     [大   中   小]
按照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销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编号D3HB202405100014号信访件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十堰市张湾区紫霄大道中央商务区太和医院新院区晚上11点到凌晨持续半个月施工,噪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已向12345、湖北省阳光信访反映过没有结果,向当地相关部门和市政府反映相互推诿无人处理,希望尽快处理噪音污染问题。”
二、整改措施
我局工作人员要求该项目部施工班组严格按照早上7:00-中午12:00,下午14:00-晚上20:00的施工时间进行施工。土石方、强夯作业暂停,管线挖填湿法作业。以项目红线为边界围挡全封闭,人员车辆实名登记进入,门卫24小时值班。裸土全覆盖,便道整平保湿,浙江路、紫霄大道、七里垭路等主干道处围挡雾化喷淋常态化启动,硬化场地每天用水冲洗。厦门路,山东路,幸福路等水稳层、沥青层保持干净整洁。加强施工行为管理,依法文明施工,并积极做好周边居民的沟通协调工作。已责令中央商务区各项目部统一制定整改措施,并与社区联系,在周边居民区进行了公示公告。
三、整改成效
市建管处由处主要领导牵头成立专班,市场站、安全站、质监站等一线外勤科室建立巡查和值班制度,积极预防,主动应对,及时处置施工扬尘污染及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对发现的相关问题依法依规快查快处,以有效遏制违法施工噪声扰民情况的发生。目前,共对信访和巡查发现的6个问题项目进行了约谈,上报移交14起违法线索,切实做到对信访办理“四不放过”,广大市民的良好生活秩序和合法权益得到了有力保障。
公示时间为7天(2024年12月24日-2024年12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或书面向十堰市住新局反映情况。
联系人:马咏梅
联系电话:8672376
十堰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