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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十堰市城区排水户“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活动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4-10-15     |     [      ]

城区排水户: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加强我市城区排水户行业监管力度,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市住建局《市住建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的有关工作要求,规范对城区排水户事中事后监管。现将对城区排水户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2、《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二、抽查时间、对象

1、抽查时间:2024年10月15日—11月29日

2、检查对象:城区范围内已申领核发《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排水户,在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中,随机抽取城区排水户。

三、检查内容

1、排水户是否按要求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排水许可证有效期满是否申请办理排水许可延续,排水户名称和法人代表变更是否办理排水许可变更。

2、排水户排放的污水水质是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的要求,是否有偷排、漏排、超标排放废水等其他严重危害排水设施和污水处理厂运行安全行为。

3、排水户雨污水排放口设置情况,检查排水户雨、污水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是否发生变化;核查雨、污水排放口平面位置、高程、管径等是否符合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要求等。

4、重点排水户是否安装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污水预处理设备运行是否正常,运行记录是否完整。

四、检查人员

十堰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局属单位市供排水监督管理处执法人员。

五、工作要求

(一)现场监管检查,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被检排水户的排水水质、水量进行检测。

(二)依照《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有关排水许可的规定要求,排水许可逾期或将逾期排水户,以及公司法人变更的排水户,应主动到北京中路市民服务中心N层165窗口,重新申请或办理排水许可证延续、变更。

(三)请各被检查排水户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做好检查配合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四)在检查中,检查人员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专项检查,对监督检查结果及时在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录入。

我局将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影响恶劣的单位,将向属地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行政执法部门移交相关涉嫌违法案件线索,依法查处。

特此通知。

十堰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