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城区公租房实物配租公告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4-09-20     |     [大   中   小]
根据《十堰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租赁管理实施办法》(十政办发[2017]41号文件)和廉租房动态管理相关规定,现将学林苑2名公租房申请人资格及家和苑2名廉租房实物配租变更申请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9月20日—9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保障房服务中心反映。联系地址:张湾区汉江南路15号十堰市保障房服务中心大楼7楼,707室(公租房)、703室(廉租房)。咨询电话:8110851(公租房)、8110889(廉租房)。
十堰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十堰市保障房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