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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十堰市燃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专家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4-08-26     |     [      ]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燃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提升燃气工程质量监督水平,现面向社会征集一批技术过硬、工作严谨、责任心强的专业技术人才,组建我市燃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1、十堰市内外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燃气工程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热力燃气工程(压力管道)施工单位,特种设备安装、检测机构,石油化工企业,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

2、十堰市内外业内或相关行业从业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够依法公正、认真诚实地履行职责;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二)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燃气、石化、城市地下空间、管道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等及相近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相应专业执业资格。

(三)熟悉燃气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或者长期从事燃气、化工、压力管道设备教学、科研、安装、管理工作,学术成果和专业业绩突出。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实践经验丰富或业内资深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四、专家管理和使用

(一)按照自愿、流动、择优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

(二)专家应积极响应主管部门工作安排。受邀参加相关检查、评定、评审、论证等技术服务工作,按相关规定享受劳务报酬。

(三)与被检查或服务单位有利害关系等应当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四)不能胜任工作,无正当理由多次不参加主管部门委派,在工作中严重违规违纪、徇私作假等,以及有其它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予以除名。

五、征集方法

个人自愿报名,有意向者填写《十堰市燃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专家报名表》自行申报(相关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另附)。属于高校、科研院所或事业单位职工的,应由单位推荐并加盖公章,其他单位职工宜获单位推荐。报名人可到现场提交相关资料,或通过电子邮件将相关资料(签字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收到资料后,工作人员将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电话告知报名人。报名工作结束后,将及时对报名情况进行公示。

报名地址:北京北路市政务服务中心A栋20楼(十堰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政工程安全监管科)

联系人:李文昊 曲化瑞  

联系电话:8672376、8613613

电子邮箱:153884230@qq.com

附件:十堰市燃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专家报名表.wps

十堰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