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促进依法行政,保证规范性文件的时效性、约束性,依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北省政府令第379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市发改委等6部门《关于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十发改文[2022]39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住建局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 件:十堰市住建局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清理情况统计表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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