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改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建标〔2020〕65号)和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建文〔2020〕12号)要求,结合十堰实际,市住建局会同市发改委、住房公积金中心、市教育局、市经信局、中国人民银行十堰市中心支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十堰监管分局,联合印发了《十堰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十建字【2021】20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就其具体内容简要解读如下。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低碳绿色发展方面的讲话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色和低碳的讲话非常多,我们对2020年9月以来他的一些重要讲话做了一些简单的梳理。2020年9月22日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习近平总书记讲到,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使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我们在工作当中经常说碳达峰碳中和双碳目标,或者说2060目标。之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低碳绿色发展发表讲话。2021年5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19次深改委会议上强调,要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总体目标,加强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相衔接,进一步推进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短短几个月时间,习近平总书记就十多次讲到低碳绿色发展,由此可见他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
二、《国家“十四五”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对推进建筑领域低碳转型有规划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5日开幕。大会审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随后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这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宏伟蓝图。在“十四五”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要降低13.5%和18%,要深入推进建筑领域低碳转型。要深入推进建筑领域低碳转型,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推行城市设计和风貌管控,加强新建高层建筑管控,加快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提升老旧小区,推进老旧楼宇改造,发展智能建造,推广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和钢结构住宅,建设低碳城市。深化建筑领域和公共机构节能,强化城镇节水降损,鼓励再生水利用。
三、建筑领域减碳的手段之一是发展绿色建筑
建筑领域减碳的手段有加强城市系统性建设、优化城市布局、统筹县城和城乡的建设、发展绿色建筑等。其中,发展绿色建筑、强化建筑节能是重头戏,在新建建筑方面,住建部强调要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全面的实施绿色建筑标准。这是我国国情下建筑节能和建筑领域低碳发展的非常重要的一条。住建部已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有条件的地区推广绿色建筑。
四、各级住建部门制定《绿色建筑方案》的背景
2019年10月,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发改委印发《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共包括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和绿色建筑等7项创建行动,其中,绿色建筑创建行动由住建部牵头。2020年7月15日,住建部会同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明确了创建对象、创建目标、重点任务、组织实施等内容,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本地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9月4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下发,要求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制定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为贯彻落实住建部、省住建厅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我市绿色建筑创建工作,市住建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拟制了《十堰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确立指导思想,明确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细化保障措施,指导各县(市、区)扎实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
五、《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对十堰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进行了明确。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建设“现代新车城,绿色示范市”为目标,着眼于建筑的全寿命周期,遵循“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分步实施、分类推进”思路,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创建,高效能管理,通过推动重点项目实施绿色建筑示范,全面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改善人居环境,实现人与建筑、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处。
(二)工作目标。《方案》明确到2022年,当年全市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比达60%以上,市城区(含郧阳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有1-2个项目获得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建筑能效水平提升10%左右,全市新建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3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和大型公共建筑应用比例达50%以上。
(三)主要任务。《方案》提出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推动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升级、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提高住宅健康性能、推动绿色建材应用、加强绿色建筑技术研究推广、推动绿色智慧建造等八个方面的任务。
(四)工作保障。《方案》主要是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落实扶持政策、规范标识管理、强化过程监管、规范建设行为、加大宣传力度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明确各县(市、区)政府是落实绿色建筑创建行动的责任主体,建立组织领导机制,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每年10月10日前向市住建局报告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情况。
关键词诠释
绿色建筑:绿色建筑是指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来源于2019年3月13日国家住建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