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 总体情况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工作职能范围涉及市政道路建设、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排水监督管理、村镇建设、建筑节能等保障和管理工作,与广大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社会关注度高。2019年,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聚焦主题主线,以政务信息公开、政务事项办理、回应市民关切为重点,以网站、报纸等媒体为主要载体,紧紧围绕市民普遍关注的市政道路建设、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审查验收、污水治理、城乡环境治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业管理等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及时发布公开相关信息。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平台建设投入,加入市政府网站集群统一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网站日常维护管理,坚决杜绝“僵尸”栏目及长期无更新的情况,确保重点领域、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建立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上网信息领导签批制度,确保“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2019年经审核确定上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031条,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布的时效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基本做到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38条,通知公告52条,城建动态115条,市政道路51条,公用事业56条,村镇建设79条,区县动态108条,机关党建20条,党风廉政30条,“双千”活动21条,行业管理81条,政策法规21条,媒体聚焦135条,专题专栏157条,大美十堰21条等。同时,全年共办理回复网上问政406条,办理市长公开电话交办件746件,基本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全年市级以上媒体采用宣传报道稿件249篇,其中《中国建设报》等国家媒体采用15篇,《湖北日报》、省住建厅网等省级媒体采用85篇,市级媒体采用149篇。参加了建市50周年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了十堰城建发展取得的成就。结合工作职能,深化为民服务解难题,高质量完成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26件,政协委员提案65件,办结率、满意率保持100%。根据实际情况,对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办公时间、负责人姓名、规划计划、财政资金及城乡建设等情况,及时予以更新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事项公开,在网站上设置了“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公示”“危房改造攻坚行动”“千名干部进千企 服务企业促发展”“双随机、一公开”等专栏,宣传相关政策,及时发布更新信息;加强网上问政等市民投诉咨询的办理回复,积极回应市民关切,提升工作满意度。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度实际产生数量 | 对外公开数量 | |
制作 | 获取 | ||
规章 | 0 | 16 | 16 |
规范性文件 | 207 | 0 | 86 |
第二十条第(二)项 | |||
信息内容 | 公开渠道 | 是否更新 | 更新数量 |
机关简介 | 市政府网、 市住建局网 | 是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依据、条件、程序 | 处理决定数量 | |
原有项目数量 | 本年新增 | ||
行政许可 | 28 | —26 | 3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6 | 0 | 122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依据、条件、程序 | 处理决定数量 | |
原有项目数量 | 本年新增 | ||
行政处罚 | 238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七)条 | |||
信息内容 | 公开渠道 | ||
财政预算、决算 | 十堰市政府网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原有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项目数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共收到书面信息公开申请5件,申请人均为社会自然人,其中不属于市住建局信息公开的范畴3件,均及时作出书面回复,告知申请人应该向哪个部门申请公开;另2件为重复申请,根据档案法,属限制查询利用内容。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
(二)部分公开 | 0 | 0 | |||||||
(三)不予以公开 | 1. 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
3.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8.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四)无法 提供 |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3 | |||||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仍不明确 | 0 | 0 | |||||||
(五)不予以处理 | 1. 信息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
2. 重复申请 | 0 | 0 | |||||||
3. 需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以获取信息 | 0 | 0 | |||||||
(六)其他处理:(根据档案法,属限制查询利用。) | 2 | 2 | |||||||
(七)总计 | 5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1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件。没有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市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方式不够灵活,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完善,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相关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2020年,将着重在以下三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增强公共政策制定过程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二是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把群众的小事当做大事办,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水平,继续做好“网上问政”、市长热线电话等网络投诉咨询的办理和回复,努力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时效性。继续加强住建系统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重点抓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将城乡建设、市政项目建设,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排水监督管理、城乡环境治理、行业管理等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重点,加大相关信息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