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消防审查验收业务工作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
011081192/2024-1632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文日期
2024年02月22日 17:18:42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文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

自2019年住建部门承接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职能以来,各地消防审验工作不断规范,行业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呈现出良好的工作局面。为全面了解各地消防审验工作开展情况,更好统筹指导全市消防审验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各地2019年以来工作情况开展检查。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消防许可质量: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和备案。

2、监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消防违法(规)行为责令整改督办,执法办案。

3、费用支付:联合图审中消防设计审查费用支付情况。

4、向当地消防机构移交和共享资料情况。

二、检查方法

以书面检查、网上检查为主,必要时实地抽查。

三、档案和数据上报

请各地在3月20日前按以下要求和数量上报档案(复印件)和表格至市局消防工程管理科:

1、行政许可、备案案卷: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验收备案,2020至2023年一年择1卷,共4卷(除图纸之外的所有纸质资料: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本单位制作的文件,检查记录、会议记录、领导签批、送达等过程资料);

2、行政处罚案卷(移交卷):2卷;

3、向当地消防机构移交和共享资料文件;

4、2019年以来工作数据:(1)审查合格项目汇总表(2)验收合格项目汇总表(3)备案项目汇总表(4)消防审查/验收/备案不能办结(不合格)项目汇总表(5)责令整改通知书汇总表(6)行政处罚案件汇总表(7)”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汇总表(8)2023年7月-12月费用支付情况汇总表。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业务工作,提高工作质量。要强化行业监管执法,规范市场秩序,切实消除风险隐患,提升服务安全的水平。检查情况将进行通报。

此通知。

联系人:卢晓楠   电话:8663762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2日

附件:附表1—8.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