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十堰城区污水处理厂、水质净化厂的运行监管,按照市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及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市直住建领域2023年度双随机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的要求。2023年7月19日—20日,十堰市住建局联合十堰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年度集中抽查比率50%确定的5座城区污水处理、水质净化厂,开展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部门联合抽查,依据部门监管职责,现将市住建局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情况
此次部门联合检查,按照《十堰市市场监管领域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的要求,对城区10家污水处理厂、水质净化厂,按照50%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抽取5家检查对象是:十堰市深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犟河流域下游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净化工程、十堰市深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泗河流域下游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净化工程、首创东风(十堰)水务有限公司花果污水处理厂、十堰市深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神定河下游主河道水质净化工程(A区)、十堰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西部污水处理厂。通过采取资料查阅、现场抽查相结合方式,对各厂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抽查结果
1、十堰市深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犟河流域下游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净化工程、十堰市深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泗河流域下游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净化工程、十堰市深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神定河下游主河道水质净化工程(A区),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正在办理终止协议收回特许经营权事宜,目前各厂处于移交过渡期,厂区内设施设备运行基本正常。
2、首创东风(十堰)水务有限公司花果污水处理厂、十堰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西部污水处理厂各项设备设施日常运行正常。
三、相关要求
各污水处理厂、水质净化厂运营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相关要求,强化各厂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日常运营管理,做好污水处理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污水处理厂、水质净化厂的安全稳定、达标达产运行。
特此通报。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