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加强我市物业服务行业监管力度,根据《市住建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有关工作要求,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现将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1、《物业管理条例》
2、《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
二、抽查时间、对象
1、抽查时间:因受疫情影响,时间推迟为2023年1月12日—2月13日
2、检查对象:在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中,随机抽取物业服务企业。
三、检查内容
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服务活动进行检查。
四、检查单位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被检物业服务企业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做好检查配合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二)在检查中,检查人员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专项检查,对监督检查结果及时在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录入。
我局将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影响恶劣的单位向执法部门移交相关线索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抽查企业名单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