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7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3-09-10     |     [大   中   小]
魏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十堰市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十堰市建筑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符合当 前我市建筑业发展需要,具有很好的参考借鉴意义。一直以来,市住建局高度重视建筑业发展工作,今年4月底省政府印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稳发展促转型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12号),市住建局第一时间成立工 作专班,组织民营企业代表和建筑业协会召开座谈会,收集意见建议。随后市住建局工作专班认真梳理了3年来政协委员的相关 建议及企业来信诉求,组织学习了宜昌市、襄阳市、黄冈市先进工作经验。并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建筑业发展、建筑业 企业代表诉求的相关批示指示,局主要领导先后召开3次不同范围的座谈会,进一步研究意见措施。经过16次修改完善,已于7 月10完成《关于推动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初稿拟制,7月21 日完成33家市直部门等单位意见征集,7月31日已上报市政府。目前市司法局正在进行司法审核。
《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共涉及15个方面40条措施,严格以省政府关于支持建筑业企业稳发展促转型政策文件为基础,落实了市委领导关于建筑业发展、建筑企业来信等批示指示精神,综合了建筑企业诉求、近3年来政协提案、人大建议等相关建议,借鉴了武汉、宜昌、襄阳、黄冈等地工作经验,吸收了2020年以来市级支持建筑业发展的部分政策。包含了建立市级重点企业库、支持发展联合体、加强企业培育升级、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减轻企业负担、规范招投标、金融扶持等相关措施。下一步,市住建局将加强请示与协调,力争《若干措施》早日落地见效,为推动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政策支撑。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