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六届人大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3-09-21     |     [大   中   小]
尊敬的许苏娟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在茅箭区重庆路小学路口设立过街天桥的建议》(第156号)收悉。我单位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区政府、市规划设计院等单位认真研究,经综合,现向你答复如下:
一、重庆路小学路口人行过街设施设计概况
经现场踏勘,初步考虑采取地下过街通道方式进行设计。重庆路重小路地下通道工程位于重庆路与重小路交叉口,主通道长44米,宽5.5米,人行净宽4.5米,因管廊限制通道内人行与重庆路路面高差约8米,在重庆路两侧均设置梯道,梯道宽5.4米,梯道内设置台阶+扶梯,重小路一侧梯道总长约88米,规划道路一侧总长约70米(详见附图)。总投资估算约2000万。
二、修建人行天桥属于属地政府承担事项和支出责任
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城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体制的通知》十政发〔2020〕23号文件精神,市级政府承担“主城区范围内主干道的建设投资(车行道宽度超过23米),3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广场(游园)建设和管护”,区级政府承担“除市级政府承担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外,各区负责辖区内的耕地保护、市政建设和维护(含城市建设、园林绿化等)、环境保护设施、教育文化卫生等公益设施建设”。因此,人行过街设施属于区级政府承担的事权和支出责任。
三、相关建议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积极协调属地政府,争取将该项目纳入2024年投资计划。目前,我局正会同属地政府正谋划2024年市政项目清单,将进一步协调茅箭区政府把重庆路重小路地下通道工程纳入区政府投资计划,会同区政府、自规、设计等单位加深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争取早日落地。
二是协调城管、交管等部门,在地下过街设施建成前,采取适当交通管制等措施,避开上放学高峰时间进行渣土等大型车辆运输,保障师生出行安全。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