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索引号
011081192/2023-4309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文日期
2023年09月06日 10:12:16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文号

  为切实推动我市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奋力开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稳发展促转型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12号,以下简称《湖北省若干措施》)和十堰市“一主四优多支撑”产业体系建设要求,市住建局于5月启动了《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十堰市若干措施》)的起草工作。目前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支持十堰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市委六届三次、四次全会对突破性发展“一主四优多支撑”产业体系进行了具体部署。作为我市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之一,一直以来,建筑业对全市稳增长、保就业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自2020年以来,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房地产项目投资减少和新冠疫情等不利因素影响,我市建筑业受到严重冲击,企业承接项目难、结算回款难、融资贷款难等问题较为突出,建筑业企业急需政策扶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建筑业发展工作,2020年先后出台《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和支持全市建筑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的意见》,但文件有效期最长为2年。2022年5月,市住建局结合实情,主动起草了《关于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草拟稿),但由于无上级层面政策支撑等原因,未能出台。今年4月底,省政府出台了《湖北省若干措施》,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作出批示。根据系列精神和要求,市住建局第一时间成立专班,经过大量的工作,起草了《十堰市若干措施》(草拟稿)。

二、起草过程和依据

4月27日,《湖北省若干措施》出台,市住建局第一时间组织民营企业代表和建筑业协会召开座谈会,收集建议意见。结合2022年草拟的文稿,迅速启动《十堰市若干措施》草拟工作;5月17日,根据市千亿百亿企业培育工作要求,将《十堰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培育方案》融入《十堰市若干措施》。5月22日,从促进行业管理和发展的角度,启动市住建局局属单位和机关科室意见征集;5月底,根据市委主要领导关于《湖北省若干措施》的批示,召集央企代表、建筑业协会再次对《十堰市若干措施》内容进行专题研讨;6月21日,市住建局召开党组会,原则审议通过《十堰市若干措施》(初稿)。后经多次修改完善,于7月10日启动、7月24日完成各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及金融机构等33家单位意见征集,于7月31日上报市政府。

《十堰市若干措施》(草拟稿)以《湖北省若干措施》为依据,落实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建筑业发展、建筑企业来信等批示指示精神,综合了建筑企业诉求、近3年来政协提案、人大建议等相关建议,借鉴了宜昌、襄阳、黄冈等地工作经验,吸收了2020年以来十堰市支持建筑业发展的部分政策。

三、主要内容及说明

《十堰市若干措施》共涉及15个方面40条措施,包含了支持发展联合体、加强重点企业培育、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减轻企业负担、解决资金需求、推动绿色建造转型等相关支持措施,着力破解企业“升级转型”“承接项目”“资金保障”3个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核心问题,积极推动建筑业企业向“信誉好、实力强、科技硬”转型。

第一部分:“培育”——强化市场主体的管理与服务,共2个方面8条措施(第1-8条)。通过优化资质审查办理、支持跨专业承揽工程、推行行业之间互认等推动企业跨专业融合发展;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守信激励机制;通过开展省市重点企业培育、支持企业升级做大、开展“十堰建造优秀企业”评选等系列扶持激励措施加强市场主体培育。

第二部分:“进入”——拓宽民营及中小企业参与市场的路径,共2个方面6条措施(第9-14条)。通过发展“联合体”、开展“投建营一体化”业务、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行招投标“评定分离”、优化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采条件、严格招投标市场管理等措施,拓宽和保障民营及中小企业进入市场渠道,提高市场参与度。

第三部分:“保障”——加强企业资金需求保障,共4个方面13条措施(第15-27条)。通过落实税收扶持、创新金融产品、开展“政采贷”“应急转贷”措施等加大资金来源服务支持;通过推行资金替代、工程总承包、基本账户司法保全等措施减轻企业资金支出负担;通过健全风险防控机制、落实双向担保机制、推行过程结算等措施保障企业资金安全和回笼。

第四部分:“转型”——推动企业积极转型发展,共5个方面11条措施(第28-38条)。通过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创建绿色建筑示范区、支持智能建造等大力推动绿色建造和智能建造发展,引导企业积极转型;通过推进BIM及新技术应用、工程创优创杯、创建示范企业,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聚焦产业工人,通过积极培育建筑工匠、拓展职称评审通道、强化政校企合作等加大建筑人才培育。

第五部分:“外拓”——服务支持企业外出发展,共2个方面2条措施(第39-40条)。强化与省级管理部门对接,积极宣传推介优秀标杆,做优企业外省经营服务工作;加大企业境外经营支出补贴和服务,支持企业拓展境外业务。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