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
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信息、安全、保密、 宣传、政务公开、调查研究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档案和地下管线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指导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719—8661148 0719—8663833
2、政策法规科
贯彻执行住房和城市更新领域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指导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组织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报批、备案及清理工作,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住房和城市更新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及培训。负责住房和城市更新系统普法、法治建设及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线索移交)。统筹住房和城市更新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和信访维稳工作。
办公电话:0719—8651901
3、住房保障科
负责拟订全市保障性住房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专项规划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建立和完善全市住房保障体系,指导推进全市保障性住房工作,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筹集、出租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市人才安居保障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办公电话:0719—8691517 8686335
4、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负责拟订全市房地产调控开发、房产交易、房屋租赁等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组织编制全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发展规划、房地产开发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业、房屋租赁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和监测分析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行业综合统计。负责商品房预(销)售许可,监督管理商品房预售资金。负责商品房和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估价、房地产中介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测绘成果应用。
办公电话:0719—8683275 8685732
5、物业管理科
负责拟订物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物业服务质量的监督和考评工作。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承接查验、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办公电话:0719—8673156
6、市政工程管理科
负责城区范围内市政府投资的市政重点工程项目储备、前期研究和调度工作。组织编制城区市政路网规划、年度市政重点工程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城区范围内市政府投资的城市主干道建设,统筹市政道路、桥梁、隧 道、涵洞、地下综合管廊等市级重点工程建设。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工作。监督指导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招标投标、工程检测、建设监理,以及工程地方计价依据及建设标准的实施等工作。指导、考核区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市政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研究。统筹组织开展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廊等工程项目施工技术管理。指导考核PPP项目建设、运营管理。
办公电话:0719—8679661
7、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负责拟订全市市政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城市市政燃气工程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承担市政工程质量投诉及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市政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生产检查。负责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及相关统计上报工作。组织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指导编制应急预案。参与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指导市政工程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特 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认定和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工作。
办公电话:0719—8672376
8、市政消防管理科
负责市政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负责市政工程消防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定市政工程消防质量和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市政工程消防质量问题投诉受理、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工作。 负责市政工程消防风险管理,参与市政工程消防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办公电话:0719—8663762
9、市政污水管理科
负责拟订城区生活污水排放及处理 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污水再生利用和污泥资源化利用。负责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主管网、 市政生活污泥处置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719—8691185
10、城市更新管理科
负责牵头建立城市更新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全市城市更新的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城市更新专项 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研究全市城市更新重大问题,拟订城市更新重大政策以及有关标准、技术规定。统筹协调城市体检工作。 督促指导张湾区、茅箭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编制城市更新单 元规划评估和实施方案。负责全市城市更新的评估管理工作。指 导各县(市、区)城区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居住社区设施补短板行动、既有建筑加装电梯等工作。研究建立城市更新“留改拆”项目库。组织编制全市房屋征收年度实施计划。指导、管理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协调解决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征收与补偿工作。
办公电话:0719—8673325
11、城市发展和房屋安全管理科
负责城市房屋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城市既有房屋的装饰装修、隐患排查、安全鉴定、危房治理工作。指导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及应急抢险工作。负责白蚁防治管理,指导开展全市白蚁防治工作。负责装饰装修 行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县(市、区)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管理工 作。统筹协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的监督管理。统筹协调历史文化风貌 街区保护利用工作。统筹行业绿色发展工作,承担全市房屋安全 生产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0719—8691169
12、计划财务科
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部门预决算编制、绩效评价及公开工作。指导监督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年度投资和住房、城市更新维护建设补助资金计划的拟订和绩效评价工作。负责集中监督管理城市更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各类专项资金。参与重大项目工程预决算审查。承担系统内统计和内审内控工作。
办公电话:0719—8651765
13、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 劳动工资、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职称、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统筹协调建设领域职业培训考核、职业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0719—8616675
14、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办公电话:0719—8665796
15、离退休干部科
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电话:0719—8601733
16、工 会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会工作。
电话:0719—8601733
17、机关纪委
协助机关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办公电话:0719—869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