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城区部分区域实施临时性管控措施的通告

索引号
011081192/2022-5269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2年10月10日 09:54:50
发布机构
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文号

2022年10月9日,我市在常态化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为有效遏制新冠病毒蔓延,经专家组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10月10日6时至12日24时,对茅箭区二堰街道、五堰街道、武当路街道、鸳鸯乡,白浪街道,张湾区车城路街道、红卫街道、汉江街道、花果街道实施临时性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外出,减少人员和车辆流动。

二、积极配合社区(村)组织的核酸检测,有序前往采样点采样,佩戴好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不扎堆、不交谈。

三、严控人员聚集。停办各类聚集活动,不举办大型会议、各类线下培训,暂停文艺演出、广场舞等群体性活动;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培机构暂停线下教学;宗教活动场所、旅游景点等暂停开放。

四、暂停部分行业营业。各餐饮单位暂停堂食,可提供外卖订餐,实施“无接触式”配送服务。公共娱乐场所(KTV、酒吧、影剧院、棋牌室、网吧等)、小诊所等行业暂停营业。

目前,全市各类生活物资储备充足,请广大市民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抢购,主动支持和配合社区管理。若有任何困难和问题请拨打市长热线12345或向所在社区咨询。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坚定信心、齐心协力,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强防线。 

十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