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花园5#、6#住宅楼、会所、幼儿园”项目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退付公示公告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4-02-19     |     [大   中   小]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部署,切实减轻企业的负担,优化建筑业市场环境,分批及时退付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依据《湖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十堰市城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退付暂行办法》等规定,对“东旭花园5#、6#住宅楼、会所、幼儿园”项目退付资料进行了审核,特公告公示。
公示日期:2024年2月19日至2月27日(7个工作日)。相关单位及广大市民如对项目退付事宜有异议,可在7天公示期内向市节能墙革办反映。
联系电话:0719-8670483
联系人:许晖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堰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