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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通金港1#、2#、3#楼”项目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退付公示公告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3-11-22     |     [      ]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部署,切实减轻企业的负担,优化建筑业市场环境,分批及时退付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依据《湖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十堰市城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退付暂行办法》等规定,对“汇通金港1#、2#、3#楼”项目退付资料进行了审核,特公告公示。

公示日期:2023年11月22日至11月30日(7个工作日)。相关单位及广大市民如对项目退付事宜有异议,可在7天公示期内向市节能墙革办反映。

联系电话:0719-8670483

联系人:许 晖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堰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