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自规批前公示(2023)第74号
广大市民:
为完善十堰中心城区消防安全体系,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有效提升城市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更高质量护航十堰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十堰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开展了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根据规划项目公示的有关规定,现对《十堰市中心城区消防专项规划(2023—2035年)》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内如未收到实质性反馈意见,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依程序批准。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十四五”国家消防工作规划》;
4.《城市消防规划规范》;
5.《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7.《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8.《湖北省消防条例》;
9.《十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0.国家、省、市级相关政策文件及技术规范;
11.市政府会议纪要文件及相关部门意见等。
二、主要内容
1.规划范围:《十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划定的中心城区范围。
2.规划期限:2023—2035年。
3.规划目标:到2035年,全面建成具有十堰特色区域协同、安全稳定、智慧创新的消防管理体系和消防安全格局。
4.消防站规划: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及十堰实际情况,老城区因用地紧张,规划采用普通消防站与小型站相结合模式,新城区以一级站、二级站建设为主,通过建大建强提高救援能力,实现节约集约的目标。到2035年,消防站数量达到38个。其中,市消防训练基地1个、特勤站1个、一级站3个,二级站13个,小型站20个。规划新建15个消防站。
5.消防通道规划:消防车通道规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消防车通道。加快城市道路设施建设,打通断头路、微循环道路,提高消防车的通行速度。加强公安、交警、消防等多警协同作战,为消防出动提供必要的快速交通环境。加快建设公共停车设施,清理整顿占用消防车通道问题。
6.消防供水规划:合理布局城市供水管网及设施,优先解决大面积缺水地区的消防供水问题。新建道路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对现状缺少及损坏的消火栓进行有序增补,到规划期末,中心城区市政消防栓数量至少为4876个,规划新建天然水源取水点22个。以新建、改建方式推进智能消火栓建设。
三、公示地点
1.固定场所: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一楼电子显示屏;
十堰市消防救援支队办公楼一楼;
2.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http://gtzy.shiyan.gov.cn/;
3.十堰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
4.媒体:《十堰日报》。
四、公示时间
自《十堰日报》登报之日起30日内。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良;电话:0719-8661597,12336;
联系人:王哲秋(市消防救援支队)电话:0719-8875689
电子邮箱:sy12336@163.com
通讯地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邮编:442000。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