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关于城区公租房有关事项的声明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日期: 2023-12-20     |     [      ]

  我市城区公租房2023年度第三期配租工作已开始受理,为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提高配租工作的透明度,现就有关事项声明如下:  

一、十堰市城区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政策、申请流程、申报条件和申报表格均可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政策法规”栏、“通知公告”栏及“资料下载”栏免费查看及下载,也可关注市保障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查看,或自行到十堰市张湾区汉江南路15号房地产大厦7楼对外受理窗口领取。咨询受理电话:市保障房服务中心8110851,张湾区8529258,茅箭区8890337,经开区8310912。

二、我中心从未授权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理代办,公租房申报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每批公租房可配租房源信息及价格,均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开,受理资料、审核和配租工作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自行申报。

三、公租房配租必须公开提交申请、依规审核资格、进行资格公示、统一电脑摇号、现场全程公证及结果公示无异议,才能依规办理入住手续。

四、公租房申请人可关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保障房服务中心官方或市级正规媒体发布的信息,不信谣、不传谣。遇有虚假承诺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或寻求警方帮助。

五、严禁任何机构或个人利用公租房牟取利益;严禁任何机构或个人在申请公租房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租房的保障资格;严禁工作人员以权谋私、徇私舞弊。一经查实,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保障房相关管理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特此声明!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堰市保障房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